手球是一项起源于欧洲的球类运动。基本上,手球就像足球和橄榄球的交叉体。同时,手球的一些规则是通过改变篮球规则而制定的。
手球是现代奥运会的正式比赛项目。 1936年德国柏林第11届奥运会上,男子11人手球首次被列为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,后来被终止。 1965年西班牙奥委会执行委员会会议上,手球时隔36年后重新进入奥运会比赛项目。
奥运会手球比赛每队只能报名15名队员,每场比赛记录表上登记的队员为14名。所有上场球员均应遵守在自己的换人区内进行换人的原则。如果违反此规则,违规玩家将被罚款2分钟。
比赛期间,场上有7名球员,其中6人在场。场上自始至终必须有一名守门员。被指定为守门员的球员可以随时成为场上的球员,场上的球员也可以随时充当守门员。守门员服装的颜色应与场上球员的颜色明显不同,球员号码应保持不变。
比赛期间任何时候场上球员不得超过7人,其余7人为替补,必须坐在替补席上。替补席上还坐着球队官员,如领队、教练、队医等,总人数不得超过4人。必须指定一名随队官员作为“领队”,该官员只能与计时员/记分员或必要时与裁判员交谈。
未经许可,球队官员不得进入球场,任何违反此规则的行为将被视为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。手球运动员的号码为1至20。规则并没有规定球员必须使用哪个号码,但根据习惯,守门员通常使用1、12和16号。